洗黑錢(Money laundering)

洗黑錢指將透過犯罪或非法手段取得的資金,經過金融流程和各種操作,使之看似合法化,常與貪污、詐騙、賭博等犯罪以及毒品、恐怖活動等有組織犯罪相關,且常以跨國手法進行;其核心特徵是高額且來源不明的資金在不同帳間流動,透過虛偽或實質的經濟活動模糊或掩蓋資金來源。

1.  洗黑錢常見步驟:

洗黑錢的過程可分為三個核心階段:存放(將犯罪所得納入金融體系)、掩藏(將資金轉換並以複雜交易隱匿來源)、整合(使清洗後的資金看似合法地融入經濟體系)。這三個階段常重疊且互相交替,增加追難度。實務上,若資金使用情形符合這些特徵,銀行須認定為洗黑錢並負責通報。

 

2.  洗黑錢常見手法:

●   購買古董珠寶或具價收藏品、高價中古精品:利用低買高賣的假買賣,將錢以合法的交易方式,洗到目的帳號。

●   紙上公司的假買賣:用空殼公司做假交易、股票投資、償還債務等方式洗黑錢。

●   跨國交易:利用交易金額造假灌水的方式,透過合法的方式將金錢匯往外國掮客的帳戶。

●   地下匯兌:將現金兌換為外國的無記名與背書的支票,供客至外國的帳入。

●   人頭炒樓:使用人頭購買房地,以現金支付,然後在短期快速手獲利。

 

3.   如何預防洗黑錢:

防範要點包括謹慎管理個人資料、不要把銀行口借給他人使用、不要向陌生人透露口資訊。

銀行可能會因為用途與申報不符、或長時間不動、或出現不尋常交易而凍結口;如凍結,需按銀行指示提供證明或交易以解凍。

若發現可疑洗黑錢活動,應立即向執法部門報告,並在遇到口被凍結時儘快與銀行聯繫並求助。

梁漢威律師行會詳細瞭解客的情況控罪以及案情,以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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